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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户口分户
【发布日期:2017-08-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日前,有市民来电向本报咨询:“父母户口在农村,子女户口均在市区,请问,子女能不能对农村户口进行分户?是不是子女户口投靠父母迁移回农村,才可以分户呢?另外,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分户要提供哪些材料?分户时,未婚子女及其父母是否应分在同一户?”
  就此,警方回复:“父母户口在农村,子女户口都在市区,就不存在分户问题。分户是在同一户口簿里面进行分户,户口不在一起,不存在分户。子女户口如果要投靠父母迁移回农村,就可以分户。”
  据介绍,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二)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三)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另据悉, 分户时,符合下列关系之一的,原户内成员应当分在同一户内:(一)夫妻;(二)未婚子女及其父母。而父母仅一方在原户内的,其未婚子女应当与原户内的一方分在同一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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