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首列小额诉讼案件8天成功审结
【发布日期:2013-07-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曾庆林】
“原本以为打个官司起码得要几个月,没想到去了两趟法院,不到8天的工夫,法院就把拖了这么久的纠纷给解决了。”在法院的调解下,成功要回11436元货款的原告林某感慨万分。 这是涵江法院白沙法庭首次运用新《民事诉讼法》中的“小额诉讼”条款成功调解民事案件。而原告林某也成为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涵江区“小额诉讼受惠的第一人”。 据悉,今年1月1日,修改后的新《民诉法》正式施行,其中确立的“小额诉讼”制度引人关注。小额诉讼案件独任审理,简化程序,原则上一个月内审结。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通过全程简化,全面简化,充分体现小额诉讼制度的灵活、快速性,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使司法为民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公民的身上,同时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 2012年5月9日,被告官某、吴某因房屋装修,向原告林某赊购价值11436元的装修材料,并出具借条一份给原告收执,双方约定10日内付清。但到期后官某、吴某却变卦了,经多次催讨无果,原告林某于今年6月26日向涵江法院白沙法庭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官某、吴某偿还11436元的货款。涵江法院白沙法庭接到诉状后,审查认定该案属于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小额诉讼案件,于当天立案,并随即交给承办法官。承办法官第二天就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并向双方送达了《小额诉讼审理须知》,“一审终审,七天答辩”,并决定前往被告所在地巡回审理,终使被告官某、吴某当庭归还货款,使该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审理都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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