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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提高特教学校残疾学生补助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1-08-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开丙)今年起,我市特教学校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70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生每年1200元提高到1500元。省、市、县(区)财政共下达资金16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13.3万元、免费教科书5万元、寄宿生补助生活费43.7万元,受益学生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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