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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实行“当天核准制”
【发布日期:2011-09-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 通讯员 关松豹)我市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的通知要求,着力推行五项注册登记制度,努力营造更加宽松、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市场主体准入软环境,力争在打好五大战役、推动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实行“县域通办制”。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工商注册登记事务,允许经营者自主选择当地县(区)工商局或辖区内任何一个工商所办理。
    实行“预约服务制”。企业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现场申请等方式提出预约申请,实行事先预约服务和现场预约服务“双轨制”。
    实行“自主选择制”。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根据企业的申请,允许内资企业在设立登记时除主营项目外,其他经营项目可登记为“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实行“出资承诺制”。高校毕业生创业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可自行申报,承诺出资。
    实行“当天核准制”。对重点项目企业,实行特事特办、专人专件办理,凡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天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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