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9月16日,莆田检验检疫局为辖区协诚鞋业公司出口至哥斯达黎加的一批皮面休闲鞋签发了莆田地区首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该批货物金额14017.2美元,按优惠关税1.5%计,该批货物可为进口企业减免进口关税约1000多人民币。 根据中国和哥斯达黎加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哥两国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关税减让至零关税,输哥斯达黎加产品只需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中哥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哥斯达黎加的关税优惠待遇。 据了解,国外客户全部只要一般产地证,坚决不用新的可以减免关税的中哥优惠产地证书,该优惠政策遭受国外客户和出口企业“冷待”。据统计,今年1月份至今,莆田出口哥斯达黎加产品金额共计180万美元,同比增长16% ,主要出口产品主要有轮胎、电视、鞋类、餐具、餐纸等,但申请办理“中哥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寥寥无几。 究其根源,主要有这么两方面因素:哥斯达黎加客户对中哥自由贸易协定优惠政策了解不够,在贸易活动中只想原来的贸易单证,不想变化怕添麻烦;国内企业的办事人员不想主动为客户申办新证书。 当前全球经济普遍低靡,区域性优惠政策在增强双边贸易方面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我市有关企业,应积极关注新的区域性优惠政策,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要主动过问公司产品出口国别的相关优惠贸易政策;并主动与国外客户协商,共同利用好中国-哥斯达黎加区域性优惠政策;与哥方客户贸易谈判时,积极宣传有关新政策,主动为客户办理相关优惠证书,让利客户,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