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仙游900多万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直补”到户
【发布日期:2013-12-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国孟】
    连日来,仙游县通过“一折通”将今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903.8万元直补到户。至此,自2007年以来,该县全面实施村民共担管护责任、共享补偿利益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累计已发放3174多万元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极大调动了广大农户保护和建设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和管护成效。
    地处木兰溪上游的仙游县是全省重点林区县之一,现有纳入生态公益林面积为539574亩,主要分布在木兰溪源头、森林公园、北部山区等区域。为了改善植被环境,更好涵养水源、改善境内流域生态环境,近年来该县坚持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在开展重点公益林资源管理保护中,该县合理划定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区,明确管护标准和管护形式,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层层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建立有效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对公益林保护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毁林事件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且该县林业、财政、监察等部门强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全部列入强农惠农监管平台,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给林权所有者,切实提高了补偿基金的使用效益,深受林农欢迎。
    更关键的是,依托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科学使用,该县还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科学利用途径,形成了鼓励开展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的新气象。为充分利用生态公益林的景观资源,该县引导扶持书峰、西苑等重点生态林区的林农经营“农家乐”、“森林人家”等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增加林农收入,缓解生态林保护给林农带来的生活压力。还在石苍、赖店、游洋等乡镇积极利用林下非木质资源种植中药材、套种珍稀树种、林下养蜂等,发展非木质利用产业,如石苍乡充分挖掘利用林地资源和林阴空间,积极引导农户发展林下产业2000余亩,每亩地年可增收万元左右。
    就这样,如今,该县由于能做到保护与发展并重,把生态公益林建成树种多样、结构合理、功能齐全、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基本实现了生态益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全县重点生态公益林的森林火灾发生得到有效控制,加上源头管理比较到位,毁林现象日益下降,且预防和除治了森林病虫害,林分质量普遍提高,更没有滥占生态公益林林地,及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现象大大减少了,目前全县林业资源日渐丰富,森林覆盖提高到69.3%。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