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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办法改革
改分配名额逐级申报为企业通过网络直接申报
【发布日期:2014-01-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省发改委近日启动2014年“6·18”扶持资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改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安排和管理办法,改以往按设区市分配名额、逐级申报模式,为项目单位自行到“6·18”网站(www.618.gov.cn)下载《福建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申请表》如实填报,1月20日前通过网络便可直接向省发改委申报。
    据悉,为更好服务企业,省发改委不仅改变了申报模式,更是简化了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项目单位只需凭一张简单的《福建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申请表》即可申报,省发改委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单位再向当地发改部门报送成果(产品)证明、项目成果转化合同(协议)等相关附件供核实,通过相关评审的项目将获得资金补助。同时,为确保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6·18”扶持资金的增幅达20%以上,新办法对23个重点县降低申报门槛,由各县发改局按照省发改委统一确定的条件组织申报。
    省发改委推进处强调,近两年通过“6·18”平台对接的农产品精深加工、机械装备、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在建项目均可申报。项目要求技术先进成熟,能推动我省相关产业共性与关键技术的解决,提升产业技术水平,需要是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技术或技术含量较高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或获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通过省级及以上审定(认定或鉴定)的新产品、新品种,或经省部级或其授权委托鉴定、评价或验收的科技成果。同时项目要达到一定的投资规模(工业、高技术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农业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及以上)。项目承担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工业、高技术产业、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扶持项目的实施企业,近三年纳税额年均增长18%以上,2013年度纳税额达50万元以上;农业种、养殖扶持项目的实施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2013年度的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
    据了解,自2003年第一届“6·18”至今,全省已有2500多个对接项目获得转化资金扶持,带动了一批典型创新项目在我省落地转化,对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起到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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