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去年我市共检出不合格进口煤炭16批次
不合格检出率同比增长3倍
【发布日期:2014-01-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记者昨日从莆田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对一批从印尼进口煤炭进行检验时,发现煤炭质量不合格,及时为货主出具索赔证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1.7万美元。
    据了解,这批从印尼进口的煤炭共8.96万吨,涉及金额342.14万美元。莆田检验检疫局对这批来自印尼的进口煤抽样检测时发现,其空干基灰分达到12.3%,收到基低位发热量达到2915大卡。按合同条款规定,灰分不高于10%,发热量不低于3000大卡。
    据介绍,进口煤炭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能源产品,近年来煤炭进口量呈逐年递增态势。莆田检验检疫局2013年数据显示,莆田口岸共检验进口煤炭71批,257.14万吨,1.72亿美元,同比增长238.1%、116.63%、71.9%。
    据反映,近年来,我国各大口岸在煤炭进口量大幅飙升的同时,短重、品质不合格等问题愈演愈烈。此现象在莆田口岸也普遍存在。
    据介绍,2013年,莆田检验检疫局共检出16批次不合格进口煤炭,不合格检出率与2012年同期相比,批次上升3倍。2013年,莆田口岸进口煤炭除1批次短重外,其余42.85万吨、货值2467.12万美元货物均为“品质规格”不符合合同要求。由于该局及时出具索赔证书,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5.6万美元。
    对此,莆田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相关企业,除了关注煤的质量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签订进口合同时,应订明以卸货港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结算依据,以规避短重风险。同时,应谨慎选择付款方式,不可轻易预付全额货款或开出全额信用证,以免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不易索赔,从而带来巨额经济损失。此外,企业应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资信较好的供货商作为商业伙伴,以便从源头确保产品质量和数量。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