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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 城市确定消息不实
【发布日期:2014-04-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综合消息 日前,有媒体报道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已经悄然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试点工作,南京、郑州、宁波、杭州、南昌等5个城市赫然在列。一时间,部分城市二手房市场状态焦灼,宁波等城市甚至被认为有可能发生二手房市场的抛盘潮。
    但另有媒体记者从国土部相关人士处获悉,国土部目前尚未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试点城市也没有确定。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并没有接到国土部试点工作的正式通知。
    按照国土部部长姜大明在3月26日召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上的表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需要用时三年,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立需要用时四年。
    记者获悉,国土部已经细化了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点和时间表。
    从目前工作开展的状况来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刚刚成立,不动产登记局的建制还未到位;统一登记依据工作方面,争取按计划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收费办法》,年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办法》和《不动产权籍调查规程》。
    统一登记簿证工作方面,计划年底前出台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利证书;统一信息平台工作方面,4月、5月、6月将开展调研,了解掌握不动产登记信息建设现状,重点掌握房地合一地方登记信息整合内容及整合模式。
    也就是说,在上述具体的制度设计工作还未完成的情况下,国土部短期内不可能布置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
    即使这项工作正式启动,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也并非人们预想那样明显。在当前反腐形势下,不少人寄希望于不动产登记制度揪出一批“房爷”、“房姐”,或者威慑有多套房产的官员抛房,从而促使房价下降;并且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为房地产税开征铺路。
    然而,从不动产登记制度设立本身来说,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有法可依,保证民众的不动产交易安全。其主要意义在于可以让有关部门清晰掌握市场数据,从而准确设计楼市的调控政策。
    记者了解到,未来,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公开将是有限制的,并非像市场普遍认为的那样会全部公开,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到登记机构输入他人姓名就可以查到其名下所有的房产信息。《物权法》第十八条对于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主体有明确的规定,即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还面临统一机构、统一依据、统一平台等多重复杂的工作局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社会各界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宜过度解读甚至“庸俗化解读”,以减少各方面阻力,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顺利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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