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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实村级“零接待”制度
加强基层机构建设,减轻基层经济负担
【发布日期:2014-07-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来,我市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政策加强农村基层机构建设。
    主要是,加大保障力度,逐步提高村级保障水平,市财政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按各村规模大小分别从原来的3、4、5万元/个、年即将提高到8、9、10万元/个、年;发放津贴补助,激发村干部干事积极性,对农村“十大员”及新增的村级民政协管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津贴,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每人每月150元津贴,对全市149个涉海行政村的村级海洋协管员给予每人每月200元津贴。
    同时,我市还落实“零接待”制度,减轻基层经济负担。通过统一标准、严格落实、全面公开等措施加强财务监督把关,推行村级“零接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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