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热水器“罢工”维修无果退货
【发布日期:2014-09-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智鸿 华明】
去年9月份,消费者孙先生在秀屿区东峤镇一电器店购买了一台比利时热水器。安装后,由于孙先生常年外出打工,热水器一直闲置未用。直到最近通电使用时,没想到刚洗到一半,暖乎乎的热水骤然变成冰凉的冷水,一热一冷的刺激,着实把他吓了一跳。孙先生原本以为是线路问题就没在意,可连续几天下来,淋浴头还是一直冒出冷水,轻触淋浴线还有点带电的感觉。 近日,孙先生联系商家要求处理,经售后服务人员检修,为其更换了电发热管。但好景不长,热水器又开始“罢工”,气愤的孙先生要求退货,商家竟矢口否认机身存在问题,并以使用年限过长为由拒绝退货。在协商无果之下,孙先生向秀屿区工商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该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调查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耐用商品的瑕疵举证责任应由经营者承担,商家应当证明热水器质量不存在问题。另外,孙先生提供了该商品标有5年有效期的“三包”凭证,因此商家认为使用年限过长的理由不成立。 经调解,最终商家同意更换同款热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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