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黄女士带着12岁的儿子,在秀屿区埭头镇的“亚琴童装店”内挑选衣服,看中一件价值125元的新款秋衣。刚要试穿,店主便告诉黄女士,为了避免新款衣服褶皱蹭脏,全场衣物均不提供试穿,若出现尺码偏小可以换货。黄女士遂将童衣贴在孩子身前比划大小,最终选择一件大概尺码的衣服付了货款。 第二天,黄女士给小孩换上新衣时,竟发现衣服尺码明显偏小,轻抬双手,小孩肚脐眼也跟着露了出来。黄女士遂联系商家要求换货,但店主却以衣服标签被拆为由拒绝。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黄女士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近日,秀屿区埭头工商所工作人员介入调查,确认了双方交易事实。执法人员认为,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要求,商家有履行“三包”的义务。经调解,店家同意黄女士儿子现场试衣,更换尺码相符的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