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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45%
【发布日期:2015-02-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2月4日电 2013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5%,超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规定40%的目标。这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纲要实施情况统计报告透露的信息。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首席统计师肖丽表示,从监测结果看,中国妇女发展指标在包括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个领域中均取得了新的进步,妇女发展指标总体良好。
    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女性的预期寿命为77.37岁,比2005年延长2.12岁,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下降,由2010年的30/10万下降到2013年的23.2/10万,离实现纲要目标距离越来越近。
    女童接受学前教育受到进一步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已基本消除男女差别,高中阶段教育性别差距继续缩小,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重持续提高。2013年,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共有女研究生87.8万人,占研究生总数的49%,比2010年提高1.1个百分点;普通本专科女生1277万人,占51.7%。
    妇女在决策管理中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女性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3.4%,比例高于历届,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中女委员占比为17.8%,比例超过上届。居民委员会中女性的比例保持在49%左右,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12%,已实现纲要目标。
    不过,从监测报告中可以看出,由于地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不平衡,我国妇女健康状况在不同区域和不同人群之间存在着差距,针对女性的刑事犯罪数量有所增加,残疾女性就业形势较为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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