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 通讯员 邱金粼)据莆田调查队最新调查资料显示,今年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月上涨1.6%,位居全省九设区市第五位。 其中,城市上涨1.8%,农村上涨1.3%;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4%;去年“翘尾”因素影响1.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影响0.6个百分点。 从调查的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看,呈“六升一降一持平”的态势: 食品类上涨3.3%、烟酒类上涨3.0%、衣着类上涨1.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1.6%、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4%、居住类上涨0.7%,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