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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点增值税有奖发票最高奖金40万元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11月22日电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22日表示,为配合“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上海作为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首批试点城市,将于2017年12月起,开展全新的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最高奖金达到40万元。
  据介绍,此次上海试点的有奖发票采用“两次”摇奖模式。第一次开奖为即开式,单位和个人消费者均可以参与。其单笔奖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奖金不低于5元。兑奖采取即开即兑方式,并以电子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兑付,逾期未兑奖将被视为放弃。
  第二次开奖为定期开奖,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和电子支付平台等多种方式提前告知开奖日期。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次摇奖仅限于参与第一次摇奖并已实名制注册的个人消费者,最高奖金不超过40万元,最低奖金不低于5万元。兑奖采取中奖者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指定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的,同样将被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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