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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市12315指挥中心共收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871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61万元
【发布日期:2017-12-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日前,记者获悉,今年11月份,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2871件,比去年同期(2066件)增长了39%,其中咨询2359件,同比(1548件)增长了52%;投诉393件,同比(446件)下降了12%;举报119件,同比(72件)增长了65%。目前投诉件已办结289件,调解成功278件,调解成功率 96.19%;举报件已办结9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61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今年11月份共受理投诉类的案件393件,其中商品类投诉274件,占投诉总量的70%。这包括(按所占比重递减排序):服装鞋帽6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4%;其他投诉59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2%;交通工具类39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4%;家居用品类30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1%;房屋及装修建材类23件,占商品类投诉的8%;计算机通讯器材类21件,占商品类投诉的8%;首饰类20件,占商品类投诉的7%;家用电器类1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6%。
  今年11月份受理服务类消费投诉119件,占投诉总量的30%。其中(按所占比重递减排序)其他类37件,占服务类投诉的31.09%;电信类27件,占服务类投诉的22.69%;互联网类14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1.76%;美容美发洗浴类14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1.76%;销售类10件,占服务类投诉的8.4%;餐饮食宿类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6.72%;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5件,占服务类投诉的4.22%;邮政服务类4件,占服务类投诉的3.36%。
  11月份举报件共119件中(按所占比重递减排序)商标侵权类82件,占举报69%;无照经营类25件,占举报件21%;产品质量违法行为6件,占举报件5%;广告违法行为5件,占举报4%;传销行为1件,占举报件1%;。商标侵权类案件中侵权商品多为鞋类商品,主要以涉外商标侵权为主,特别是关于“耐克”、“阿迪达斯”、”“乔丹”等品牌商标侵权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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