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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现“四突破”
【发布日期:2018-01-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去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实现“四个突破”。
  主要是,扩大救助范围。把原救助对象第二类中的重度残疾人扩大为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另增加孤儿为救助对象。
  放宽参保时限。原政策规定救助对象参加医疗基本保险有时间限制,现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缴费的救助对象,免费参保登记不受时间限制。
  统一救助标准。改变原来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待遇各县区不尽相同的情况,全市统一执行原各县区标准中的最高标准。
  简化报销程序。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对象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救助对象无需提供材料即可办理医疗救助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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