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2月份我市CPI同比涨2.6%其中,城市上涨2.9%,农村上涨2.2%
【发布日期:2018-03-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张碧云)据莆田调查队最新调查,今年2月份,莆田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月上涨2.6%,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2.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8%;城市上涨2.9%,农村上涨2.2%。
  所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同比呈上涨态势: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4.1%、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4.0%、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3.7%、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2.0%、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1.6%、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6%、居住类价格上涨1.5%、衣着类价格上涨0.6%。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