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去年以来,我市加大资金保障稳步推进医保改革。 拨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共10亿元,筹资标准从540元提高到600元每人每年,其中政府补助从420元提高到450元每人每年;拨付1214万元补助资金,对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的基础上,给予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再报销;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管理费1373万元,采用管办分离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全市292.6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经办服务,并在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设立医保服务站,让医保服务职能延伸到基层。 此外,筹集资金1亿元投入医保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医保基金账户管理,提高药品和医疗费用结算效率,方便群众就医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