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月24日电 据福建省物价局24日公布的消息,福建省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2017版定价目录,对一系列形成充分市场竞争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据介绍,与2015版定价目录相比,福建省2017版定价目录减少了1项大项,16项子项。其中放开或取消的项目包括西气东输气源价格、跨省公路客运票价、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房屋交易服务收费、食盐价格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同时,新增了“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定价项目。 福建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处长潘国洪表示,减少政府定价项目将有利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如改革后民办高校可运用价格政策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发展品牌特色专业,并有利于多渠道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学校建设,为民办高校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