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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市12315指挥中心共收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92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63万元
【发布日期:2018-03-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记者获悉,今年2月份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1920件,比去年同期(1776件)增长了8%,其中咨询1623件,同比(1428件)增长13%;投诉267件,同比(288件)下降7%;举报30件,同比(60件)下降50%。目前投诉件已办结194件,调解成功191件,调解成功率98.45%;举报件已办结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63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2月份共受理投诉类案件267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67件,占投诉总量的62.5%。主要包括:服装鞋帽5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33%;交通工具类20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1%;家用电器类1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0%;家居用品类15件,占商品类投诉的9%;房屋及装修建材类13件,占商品类投诉的8%;计算机通讯器材类12件,占商品类投诉的7%;首饰类11件,占商品类投诉的7%;烟酒食品类10件,占商品类投诉的6%;化妆品类3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儿童用品类3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其他投诉8件,占商品类投诉的5%。
  2月份受理服务类消费投诉100件,占投诉总量的37.5%。其中,电信类30件,占服务类投诉的30%;餐饮、食宿类14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4%;互联网类10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0%;美容美发洗浴类9件,占服务类投诉的9%;旅游类6件,占服务类投诉的6%;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5件,占服务类投诉的5%;制作、保养及修理类3件,占服务类投诉的3%;销售类3件,占服务类投诉的3%;其他类20件,占服务类投诉的20%。
  另外,今年2月份举报件共30件。其中商标侵权类14件,占举报件46%;无照经营类8件,占举报件27%;产品质量违法行为2件,占举报件7%;广告违法行为2件,占举报件7%;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2件,占举报件7%;不正当竞争行为1件,占举报件3%;传销行为1件,占举报件3%。商标侵权类案件中侵权商品多为鞋类商品,主要以涉外商标侵权为主,特别是关于“耐克”“阿迪达斯”“NB”等品牌商标侵权行为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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