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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结构促转型 船舶工业迎来发展良机
【发布日期:2014-02-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近日,我省出台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各地的船舶企业今后的发展目标加以明确,同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
    根据实施意见,至2015年末,全省品牌特色海洋工程辅助船年产量超过80艘,国际市场(同类产品)占有率达20%以上。具备全面满足国际有关新规的中小型三大主流船型自主设计能力,具备建造中型海洋钻井平台(含自升式、半潜式)能力,具备改装大型海洋工程储油罐FPSO能力,具备建造目前世界上最大的8500卡汽车滚装船和远洋渔轮能力。邮轮、游艇、远洋渔船、海洋工程装备辅助船及中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的研发、制造能力明显提升,能适应海洋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需要。行政执法和公务船舶装备水平明显改善。救助船、打捞船升级换代,海上维权执法、航海保障和海洋船舶维修、综合急救能力有效提高。
    在具体政策措施方面,除引导企业加大技改和研发投入,控制新增产能,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船舶更新改造外,鼓励企业并购重组和提供金融支持最受关注。
    鼓励企业并购重组方面,积极推进以骨干造船企业为龙头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高端产品制造能力,鼓励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进行产业链整合,鼓励中小型船舶企业面向细分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在优势领域形成特色和品牌,引导配套企业和中间产品企业,以资本、产品为纽带,加大专业化重组力度。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强金融扶持,完善相关土地政策,支持兼并重组后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鼓励并购重组企业管理创新,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在信贷融资和创新金融方面的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通过搭建银企合作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船舶工业重点产业项目、重点企业等的贷款资金投放力度。重点支持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骨干船企;开拓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对整合过剩产能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合理确定并购贷款利率,对实施产能整合的企业,通过探索发行优先股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通过保全资产和不良贷款转让、贷款损失核销等方式支持压产退市;对合理向境外转移产能的企业,通过内保外贷、外汇、及人民币贷款、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积极支持增强跨境投资经营能力。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船舶出口,优化船舶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政策,创新担保方式,简化办理流程,鼓励开展船舶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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