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规划不是逃税漏税
【发布日期:2014-03-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理财师 陈勇:逃税漏税是建立在对税法不理解,违法的基础上的。这与纳税规划有着本质的区别。纳税规划是在国家其他相关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节税规划,或者采取非违法的手段进行避税规划。个人所得税规划首先必须考虑的范畴就是必须在《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各项补充规定等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在熟知税法规定前提下,利用税制构成要素中的弹性规定,制定最优的纳税方案。 作为个人理财规划师,在进行税收规划时,必须明确纳税义务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纳税义务人享有以下权利,如延期申报权、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税、免税权、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索取完税凭证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等;并承担以下义务,如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义务、纳税申报义务、按时纳税的义务等。 |
全市51个暑托班 破解职工子女“看护难”
同沐妈祖慈晖 共绘青春蓝图
国网莆田供电公司:迎战用电高峰 筑牢清凉防线
我市全力以赴防御台风“丹娜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