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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捕捞渔船改造将享受资金补助
【发布日期:2014-04-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我省将对“小改大”“木改钢”的海洋捕捞渔船进行补助。主要补助利用小型和木质海洋捕捞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制造大马力钢质或玻璃钢海洋捕捞渔船的公民或企业,从外省购置小型、木质渔船用于制造新渔船的不予补助。补助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应在2012年6月16日-2014年2月28日获批,新渔船的主机功率应超200千瓦,且主机功率50%以上(含)通过淘汰小型和木质渔船取得。补助标准分10万、8万、5万元三档,被淘汰的小型、木质渔船功率占新制造渔船总功率比例每增加10%,补助比例相应增加10%,以此类推,最高补助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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