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商业银行收费政策8月1日起执行 账户变动短信费先签约后收费
【发布日期:2014-04-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目前我国银行业的收费项目近3000种,7年间增加了10倍。为此,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我市将根据我省新推出的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据悉,我市将于8月1日起执行的收费政策包括:降低跨行柜台转账汇款、现金汇款、异地本行柜台取现等业务手续费标准;免收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的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部分免除未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银行个人客户的账户管理费和年费;规定银行为客户提供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并收费的,应与客户签约,否则不得收费。 另据了解,今后,凡是对客户普遍使用、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银行基础服务,将由物价部门会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和调整项目及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制定和调整,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对于提高或设立新的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应将提前3个月进行公示,必要时需书面或电话通知客户。对于服务价格信息披露及内部管理《办法》也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规范,同时对违法本办法规定制定了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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