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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投资非全日制收费高校自定
【发布日期:2014-06-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据最新公布的教育投资收费条件规定,从今年秋季起,我省将在省内各高校执行新的高校研究生收费管理政策。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费,分别按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000元标准,由各普通高校根据生均成本、专业属性等综合因素自主确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由各高校自主确定。同时,落实各项奖助政策,将现有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生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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