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投资非全日制收费高校自定
【发布日期:2014-06-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据最新公布的教育投资收费条件规定,从今年秋季起,我省将在省内各高校执行新的高校研究生收费管理政策。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费,分别按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000元标准,由各普通高校根据生均成本、专业属性等综合因素自主确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由各高校自主确定。同时,落实各项奖助政策,将现有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生6000元。 |
全市51个暑托班 破解职工子女“看护难”
同沐妈祖慈晖 共绘青春蓝图
国网莆田供电公司:迎战用电高峰 筑牢清凉防线
我市全力以赴防御台风“丹娜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