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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水泥项目可申报扶持资金
【发布日期:2014-08-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有利于节约资源,促进清洁生产,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昨日记者获悉,即日起,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运输企业、工程建设项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农村散装水泥网点建设及使用散装水泥的项目和散装水泥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和发展平台建设项目等,都可作为散装水泥扶持项目进行补助金的申报。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用于发展散装水泥事业的政府性基金,包括用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设施、装备建设或改造项目等。根据相关实施细则,不同的申报项目在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上有较大不同。其中,由省级直接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散装水泥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投入费用的65%;其余项目扶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重点扶持项目和特别重大的技术研发、发展平台建设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据了解,申报项目将受到严格审查把关,择优选报,我市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另外,“散装水泥技术装备研发项目与发展平台建设项目”由全省统筹、择优安排,每年扶持不超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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