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物流企业每新增1万吨奖励1千元
【发布日期:2014-09-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在支持货代、物流企业发展方面,记者了解到,我市对在莆田注册的货代企业(物流企业),开拓新货种且年货量超10万吨,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在莆田注册的货代企业(物流企业),每年从莆田港进出货物新增部分,每增加1万吨给予1000元奖励;通过莆田港进出集装箱的企业,给予集装箱新增部分每标准箱补助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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