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案细节:操控139个账户非法获利93亿
【发布日期:2017-06-09】 【来源:证时】 【阅读:次】【作者:】
周三晚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泽熙和徐翔开出严厉罚单,拉入黑名单:撤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取消会员资格,对徐翔等3人和相关机构加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开谴责,取消徐翔、郑素贞通过认定方式取得的基金从业资格。加入黑名单后,相关机构不得重新登记,相关人员不得在基金行业从业。 同时,协会的一纸纪律处分决定书也向市场透露了徐翔案的细节:徐翔实际控制139个账户,与13家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实控人合谋操纵股价,徐翔等人实际非法获利93.38亿元。 除此以外,协会也指出,徐翔等人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在人员登记信息、基金备案信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有未按规定持续报送信息,风控和内部管理制度缺失等。还有利用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便利地位,从事证券市场操纵……
泽熙备案登记的不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协会指出,徐翔和泽熙在登记备案、内部管理、人员资格、信息报送和基金运作等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 一是人员登记信息不符。泽熙由徐翔实际控制,但写的是郑素贞,另外,鲁勇志是泽熙的研究员岗位,但却被登记成泽熙的合规风控负责人。 二是基金备案信息不符。泽熙旗下有几只基金产品备案未完成,而且徐翔证词说,除泽熙2-5期是对外公开募集外,其他均是自有资金。 三是未按规定持续报送信息。泽熙投资和泽熙资管未按规定报送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报告。 四是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缺失。徐翔利用员工及其亲友开立账户、操纵市场,使用泽熙产品接盘股票,由员工操作,说明其内控制度缺失,管理十分混乱,风控形同虚设。
私募从业人员当引以为戒
对于私募基金行业来说,徐翔事件无疑是重要的警醒。 协会表示,徐翔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从“私募明星”沦为“阶下囚”,损害了行业的声誉,扰乱了行业秩序,教训深刻,全行业应当深入反思,引以为戒。 协会提出了对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4点基本要求: 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徐翔等人在登记备案、内部管理、人员资格、信息报送和基金运作等方面全面突破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底线,合规意识淡漠,风控形同虚设,导致其最终走向了犯罪。二是坚持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原则。信任是基金行业的立足之本。徐翔等人利用基金财产为其及他人牟取利益,实施利益输送,不仅个人身败名裂,而且危及了投资者对基金行业的信任。三是严禁利用基金财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基金投资活动不得因牟取利润而逾越甚至践踏法律。基金行业必须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时刻牢记,挑战法律的行为必然受到制裁,不义之财终将面临追缴。四是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基金管理人既要洁身自好,也要与行业里的违法违规现象作斗争。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基金服务机构也要各司其职,发挥行业看门人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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