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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实施单位可获资金补助
【发布日期:2017-08-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叶丰】

     晚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新一年度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组织申报工作业已开始。对列入工信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的,其组织实施单位可获得资金补助。
    据了解,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的试点对象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具有明显产业聚集特征的产业园区(集群集聚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采取网上填报与纸版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作为地市一级的经信委,将加大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工作的扶持力度,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支持开展技术提升诊断、质量品牌等相关活动,每项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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