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在天津市举办“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大讲堂活动,深交所市场监察部助理经理姜宁对于异常交易行为及交易所监管结合具体的案例向在场投资者进行了介绍,具体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内幕交易及案例,二是市场操纵及案例。 姜宁介绍,首先,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违法行为。而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其他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如年报、半年报、利润分配预案、股东增减持计划、重大资产重组预案、重大投资、重大对外合作等。其次,内幕交易涉及事项十分多元化,是重大资产重组、高送转、股权变更、重大合同等事项为内幕交易高发地带。 “因此,基于上述情况,深交所在监管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方面采取了及时联动的监管机制。”姜宁介绍,在“德赛电池”内幕交易案中,上市公司总经理冯大明、中介机构申银万国企业客户部总经理王文芳等人利用内幕信息,在重大资产重组之前买入德赛电池200余万股从而从中获利。在“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中,相关涉案人员原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利用职务之便提前获知相关信息,买入中山公用股票。 在市场操纵及案例方面,姜宁介绍,操纵市场是指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或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在“特力A”市场操纵案中,“深圳中鑫富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使用11个账户,当事人吴峻乐控制使用22个账户,双方相互合谋操纵股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