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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最能体现保险价值
【发布日期:2017-09-22】 【来源:理财】 【阅读:次】【作者:】

  寿险是最能体现保险价值意义、最基础的保险产品,但在保险配置计划中往往被放到了第三位或是第四位,常常被人们忽略。
  寿险以身故责任作为保障内容,保障范围比较宽泛,理赔条件未限定过多的身故原因。
  

 

寿险的类型


  从保障时间上看,寿险分为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
  定期寿险的保障时间有一定时限,可以保一段时长,比如保20年、30年;也可以保到某一年龄段,如保至70岁、保至80岁等。终身寿险则没有固定明确的保障时间段,一直保到被保人身故,如被保人生存至90岁,则终身寿险保到90岁,如被保人生存至100岁,那就保到100岁。
  两者的主要区别除了保障时间的长短之外,还包括保险金的用途不同:定期寿险主要为了防止某一时段某人离开对家庭造成经济影响,而终身寿险则更倾向于对后代进行财富传承。
  在这两类寿险中,只有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额”的明显特点,一来保障内容单一,二来保障时间相对较短,整个保费支出在同等保额下甚至低于纯消费型重疾险。
  至于返还型的定期寿险或者终身型的寿险,当然就享受不了这样低廉的保费了。
  

 

寿险最能体现保险价值


  在保险配置规划中,我们最先要预防的就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对家庭经济造成伤害,保证家庭生活(保证日常生活必需外,孩子上学、房贷车贷还款等花销)不受过大影响。
  尤其对于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只来自一人的时候,万一身故给家庭经济带来的是毁灭性的伤害,在这种时候寿险的理赔金起到的作用就很大了。
  所以,从个人保险配置上而言,与意外、重疾一样,寿险也应该先为家庭经济主要供应者投保,确保家庭主要资金链不会因意外而断裂。
  

 

意外险能否替代定期寿险


  目前市面上终身型的意外险还是比较难买到的,保障时间上看来,与定期寿险并无太大差别。那么,同样以身故为理赔条件的意外险是否就能替代定期寿险呢?
  当然是不能的。
  意外险保的是因意外导致的伤残与身故,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诸如现在多发的过劳猝死、手术意外身故、高原反应身故、高危运动身故、见义勇为不幸身故等,都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但在寿险中,如未在条款中做特殊说明确定不保,以上情况则都能获赔。
  所以,可以说寿险中包含了意外身故与伤残,但意外险无法取代寿险。
  总而言之,寿险是最能体现保险价值的基础性保险产品,大家在配置保险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寿险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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