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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双创”氛围 促企转型升级 新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将深入企业
【发布日期:2017-11-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叶丰)记者昨日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于2017年9月1日正式颁布,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充分利用新促进法颁布实施的契机,营造更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关于新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即将在全省各地市展开。
  新促进法在做好同原法的继承与衔接同时,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支持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对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促进法作为今后依法开展中小企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在宣传贯彻方面将围绕三个重点任务展开。首先是开展集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内容包括拓宽宣传渠道,举办新促进法宣贯·八闽行活动,开展“新法进园区”活动,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题宣传等。其次是加强政策评估,出台配套举措,地市要针对当地实际,认真开展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梳理和新政策措施研究工作。第三是强化督促落实,推进重点开展。包括加强惠企政策落实。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督促检查,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增强企业获得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突出破解融资难题。持续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对接活动,切实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持续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政府主导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有效运作。发挥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短、小、灵、快”的特点,持续扩大类金融机构融资服务规模。发挥企业应急资金的作用,帮助工业企业转续贷。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精准开展企业服务。发挥“政企直通车”、福建省工业企业服务云平台、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作用,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发挥“全系统、全覆盖、全过程”抓项目机制和“百千万”挂钩联系企业、项目机制作用,千方百计帮助困难企业排忧解难、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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