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吴舟)9月11日上午,在法警的押解下,6名被告人徐徐步入荔城区法院第一审判大厅。当天将在这里集中审理6起危险驾驶案件,这是荔城区检察院探索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机制的一大缩影。 据了解,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贯彻繁简分流、集中办理原则,荔城区检察院结合辖区办案实际,确立了以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集中办理的适用案件类型,牵头制订《荔城区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机制若干规定》,探索“批量起诉、集中出庭”的方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进行了简化,就起诉书仅简单、摘要宣读,对证据内容及证据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归纳总结,随后就案件的通性统一发表公诉意见、提出量刑建议并对被告人作法庭教育。整个庭审仅用时50分钟,平均每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不到10分钟。 “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模式,是检察机关将受理的简易程序案件集中起诉到法院,然后协调法院集中开庭审理。”该院公诉科科长吴梦冰介绍道,“集中出庭简易程序案件,不仅有效缓解公诉部门案多人少的矛盾,更缩短了办案周期、优化司法资源,使办案全程提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