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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均衡发展 维护教育公平
秀屿区高分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验收
【发布日期:2016-01-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吴一阳 陈风光】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日前召开的“福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上获悉,秀屿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以高分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1月4日至5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答辩、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秀屿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督导检查。本次督查评估内容包括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职责落实情况、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情况、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均衡状况和公众对本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等。督导组一行先后对该区石城学校、埭头第一中心小学、区实验中学等10所中小学进行了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教育资金投入、学校基础建设、组织入学、档案管理、功能室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质量等情况,对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关数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核证,从不同层面了解该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近年来,该区坚持把发展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摆在执政为民、改革发展的重要地位上,围绕“入学机会保稳,办学条件保硬,师资水平保强,教育质量保升”的工作要求, 按照均衡、规范、可行、适度超前的原则,以点带面,不断扎实推进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进程,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初步形成了均衡、平等、优质、现代的教育格局。
  据悉,在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活动中,教育、发改、财政、编办、人社、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在项目安排、经费拨付、编制配置、建设用地等方面予以优先和重点支持。秀屿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迎国检整改工作布置会、协调会、现场会等,专题研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工作部署等方面优先考虑、加以倾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到基层学校检查指导创建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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