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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亮剑”童装市场
涵江工商局开春后检查整治童装销售市场
【发布日期:2016-02-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郭慧涵 李文祥】

 

  开春后,涵江区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到辖区内的永辉、新华都等超市卖场内开展童装市场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童装标签是否按规定标明主要成分、含量、安全类别,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商标反向侵权的违法行为,此次共检查超市8家,童装23批次。
  该局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购买童装时,认准童装上的吊牌说明可以简单有效地识别童装的优劣,按照《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儿童服装、学生服FZ/T8100-2003》的规定,纺织产品分为A、B、C三大类,其中A类为婴幼儿用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按照这一标准,在安全技术类别上,3岁以内的儿童服装必须达到A类标准要求,并且要在吊牌上标注“婴幼儿用品、GB18401-2010、A类”等字样。
  据悉,该局2015年来还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内服装商品质量抽检,邀请专业抽检鉴定机构参与,一年来抽检纺织品40批次,不合格13批次,立案查处5起案件,有力地整治了辖区内的童装销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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