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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查处一起销售过期食品案货值186元 罚没5万元
【发布日期:2016-05-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梁怡清】

    晚报讯  “货值186元,被罚5万元,这真是一次惨痛教训。”某商店负责人既心痛又后悔。
    近日,荔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商店货架上摆放着过期食品。经核查,该店待销售食品货架上6瓶富记辣豆瓣酱等预包装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计186元。执法人员发现上述过期食品数量较多,而且与其他待售食品混放在货架上,所幸查获的这几类预包装食品在过期后均未销售出去。之后,执法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程序对上述过期食品予以没收,并给予商家5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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