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医疗纠纷靠的是调解平息,而不是无理取闹,也不是通过有组织的医闹解决问题。日前,荔城区借助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医疗纠纷,在法理情的基础上,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让双方握手言和,及时化解了一场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4月13日,在荔城区的山东籍建筑行业工作者宿某(男,37岁,以下简称“患者”)因匕首刺伤小腿形成贯穿伤被送至荔城区某医院(以下简称“院方”)诊治,因出血量较大,患者出现失血性休克,院方及时对患者进行输血、体液补充抢救。经抢救,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后院方对患者进行常规检查,发现该患者血糖偏高,院方认为是应激反应。4月19日,院方对患者进行血糖复查,检查出患者血糖仍然偏高,并发现伤口有脓性分泌物,院方排出应激性血糖升高,认为是高血糖症,并对患者进行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测定值为8.3,认定为糖尿病患者。后立即停止对患者输注葡萄糖,改为滴注生理盐水。患者认为在实施诊治过程中,院方存在对糖尿病患者输注葡萄糖,导致伤口感染、愈合困难,给患者造成经济、身心损害,向医院提出了7.8万元的赔偿要求,并在索赔过程中与院方产生肢体冲突。 5月30日下午,区卫计局向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会”)申请调解。5月31日上午,医调会三名调解员赶赴现场,向当事人双方表明身份,解释医调会的工作依据、职责范围,遵循自愿原则,须由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方可介入。同时明确了态度:医调会调解遵循自愿原则,一定会公平、公正处理,绝不偏袒任何一方。 随即,调解员马上召集医患双方当事人在院方学术会议厅进行调解。进入调解后,调解员首先听取了医患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然后采用“背靠背”调解法找医患双方单独做工作。一面找患者做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讲明补偿的范围和数额是有法律规定,并明确指出院方承担过错范围内的补偿。另一面找院方做工作,就整个医疗过程进行分析商讨,让院方承担诊疗过程中未及时诊断出患者糖尿病的过错责任。通过此举,医患双方都向调解员吐露了心声,交了底。在基本摸清楚医患双方的思想动态后,调解员进行商议,综合意见拟定了由医院补偿患者7222多元。患者表态能不能在法律规定的补偿的数额上再增加6000元。调解员又从道义、责任心等角度和院方领导进行沟通协调。经过反复调解协商,考虑患者父母双亡、离异、生活困难等原因,最终拟定由院方一次性补偿患者13222万元(含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费用),患者立马办理出院手续;院方对患者已交费用进行结算,患者不另行再交;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当事人不得就此纠纷提起任何其它诉求。 方案一抛出,马上得到了医患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当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完善了相关手续。调解员坚持“法、理、情”并用,积极寻求最佳的调解方法,仅以4个小时的时间促使了医患双方圆满达成协议。一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医患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有效避免了一场医闹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