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淘宝买家利用“货到付款”设局骗取百余件商品,卖家和物流公司被耍懵,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日前,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阿强(化名,男,1995年出生,秀屿区平海镇人)。 2016年5月28日,莆田某快递公司接到淘宝卖家投诉称其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卖了四部苹果手机,但迟迟未收到该物流公司代收的货款。奇怪的是,经查询显示,此货物从发货地一寄出,卖家就联系快递公司客服称货款已于线下支付,取消代收货款。此时,蒙在鼓里的卖家和物流公司才发现被买家耍了!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抓获嫌疑人阿强(化名)及其女友小敏(化名,女,1995出生,秀屿区埭头镇人)。 据阿强供述,其在淘宝网购时欺骗卖家称自己是做代购的,购买的商品要直接寄给代购的客户,因此要求卖家发货时将寄件人联系方式填写为其联系电话以此向代购的客户证明是第一手货源,并要求货到付款。而在卖家发货后,阿强在发货信息内获得商品的快递单号后就用之前登记的寄件人手机号冒充成卖家拨打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谎称寄送的该快递的货款已经线下支付,要求快递公司将货到付款的货款改为0元或20元左右的低价,随后快递公司客服也拨打寄件人电话(实际上是阿强的手机号)确认取消代收货款,最后阿强在收货时就不用付货款或只要付二三十元。阿强用上述方式共诈骗成功多个不同淘宝卖家24次,诈骗各类商品共计122件,数额近5万元!其中一次因担心被快递员认出,阿强就让女友小敏帮忙领取诈骗来的快递包裹,而小敏明知领取的是诈骗物品仍帮忙取件的行为已构成共同犯罪,检方考虑到其涉案数额较小,赃物已被追回,系从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作无逮捕必要决定。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方提醒:电子商务越来越活跃的今天,在坚守诚信底线的同时,防人之心不可无,网购买卖双方都应登记好联系方式,不可轻信他人,谨防被骗。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真真 黄丽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