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樵是南宋时期着名的历史学家,也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文献学家。他的《通志》,与唐杜佑的《通典》、元马端临的《通考》,合称为“三通”,是古代知识分子的必读书籍。由此可见,《通志》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郑樵(1104-1162年),字渔仲,自称“莆阳田家子”,别号“溪西遗民”,兴化军广业里(今属莆田市涵江区)人。他隐居“山林三十年,着书千卷”。将自己的着作分为经旨之学、礼乐之学、文字之学、天文地理之学、虫鱼草木之学、方书之学、论讨之学、图谱之学和亡书之学等九大类。《通志》是郑樵贯通一生学问的代表作,是他毕生心血的结晶。这部书博大精深,影响深远,堪称文献学巨着。 《通志》的内容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通史,上起三皇,下迄唐宋;二是略(志),总共二百卷。“其平生之精力,全帙之精华,惟在二十略而已。一曰氏族,二曰六书,三曰七音,四曰天文,五曰地理,六曰都邑,七曰礼,八曰谥,九曰器服,十曰乐,十一曰职官,十二曰选举,十三曰刑法,十四曰食货,十五曰艺文,十六曰校雠,十七曰图谱,十八曰金石,十九曰灾祥,二十曰草木昆虫”。 毫无疑问,《通志》最重要的部分,郑樵自认为最得意的地方,也是后人最加推崇的内容,是《通志》的“二十略”。郑樵说“臣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其五略,汉、唐诸儒所得而闻;其十五略,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也”。五略即礼、职官、选举、刑法、食货,二十略去此五即十五略。郑樵认为,五略是他在前人论说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发挥,没有因袭,更无重复;十五略全是自己发凡起例,独立创作出来的。 郑樵在文献学上的成就主要体现在《通志》二十略中的《校雠略》《艺文略》《图谱略》和《金石略》。《图谱略》《金石略》扩大历史文献资料的范围。《艺文略》通录古、今、存、佚的文献,创立新的图书分类法。《校雠略》是《图谱略》《金石略》《艺文略》的说明书,集中而又系统地反映郑樵的文献学思想。 《校雠略》是最富有创造性的一部分。它的文字不长,但内容十分丰富。郑樵对文献资料的搜访、典藏、整理、使用等问题的看法,都已包括在内了。“册府之藏,不患无书,校雠之司,未闻其法。欲三馆无素餐之人,四库无蠹鱼之简,千章万卷,日见流通,故作《校雠略》”。在我国学术史上,将校雠之学写成专着,是从《校雠略》开始的,郑樵的发轫之功,不可抹杀。 北宋自开国以后,在起初的10余年内,尽收荆南高氏、后蜀孟氏、南唐李氏等的图籍三十五万卷。其后曾不断地诏求亡书,遣使购募,商借抄写。经过30年的努力,到淳化元年(990)“献图籍于阙下者,不可胜记;诸道购得者数倍”。这就为后来编撰《崇文总目》《秘书总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可是靖康之变,金兵攻陷汴京,“宣和馆阁之储,为部六千七百五,为卷七万三千八百七十七,当然靡遗”;“士大夫家所藏,亦悉为乌有”。宋高宗建都临安之后,也仿效北宋时各种求书的方法,四处购求图书。虽然经过10多年的努力,四库书藏日益增多,但比北宋盛时,相差甚远。因此,郑樵认为当时国家图书馆不能尽藏天下的图书文献,一方面是患在求之不够热忱,另一方面是患在求而未得其道。于是他在认真总结历代文献散亡原因的同时,指出搜访图书文献的必要性,并系统地指出求书八法,四点注意事项和设置专官的意见,作为补充藏书的指导和工作方法,从而保证文献资料的典藏和补充,推动文献学的不断发展。 所谓求书八法,一曰“即类以求”:那一类学科的书籍,访求于那一类专门家,如乐律之书,访求于官府乐工和民间乐人。二曰“旁类以求”:有些书,可以到与之有点关联的人那儿寻求,例如《周易》一类的书,往往可在阴阳五行家手中见到。三曰“因地以求”:例如有关人物传记的书,可到传主的重要活动地区去找;有关某地风土人情的书,可到当地去找。四曰“因家去求”:到着者的后裔家中,访求世上已失传的该作者的书。五曰“求之公”:访诸官府的藏书机构。六曰“求之私”:访求于民间的藏书家。七曰“因人以求”:某人从某地辞官归来,去访问他是否有收藏珍贵图籍。八曰“因代以求”:当代人写的书,当代就要及时搜求。四点注意事项是:一为书有名亡而实不亡的;二为有亡书出于后世的;三为有亡书出于民间的;四为有阙书备于后世的。根据这些方法和注意事项,郑樵举出许多具体图书作为例子,这使人觉得如能千方百计地广为征求,任何图书都是可以到手的。要是能有专人负责,四处搜访,那么收效就更大了。不言而喻,无怪乎郑樵以后的公私藏书家,都把这些方法奉为圭臬,进行搜访奇书秘籍来充实所藏。实际上,这些方法到现在还有其现实意义的。因为任何馆藏文献要达到一定的要求,除掌握藏书质量的标准作为搜求的指导外,必须对求书的方法加以研究,并贯彻到实践中去,才能收到真正的实效。 《艺文略》是《通志》二十略中具有创造性的一略。郑樵主张图书分类和编目的最大作用,是能做到“辨章学术,考竟源流”。为了实践自己的主张,他撰写《艺文略》。 图书分类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然而在郑樵之前,历代学者只是就图书的编排组织方法提出自己的见解,编制一些图书分类目录,却很少触及到图书分类的理论和原则问题。郑樵在总结前人关于图书编纂方法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图书分类的理论和原则,同时,还大胆地改革了图书分类法。可以说,中国的图书分类法至郑樵是一大进步。 因为郑樵生活在学术文化相当繁荣的南宋时代。以他的家乡福建兴化军来说,当时的藏书是尤为丰富的。这种良好的环境,为他的着述和研究前人关于图书分类的成果提供了有利条件。他在《通志总序》中辛辣地批判那种不分学术源流,造成图书散失的错误,指出:“学术之苟且由源流之不分,书籍之散亡由编次之无纪。”这就是说,造成图书散亡的原因,就在于分类的紊乱。 郑樵不仅在图书分类的理论上有重大造诣,而且在图书分类的实践中也敢于大胆创新,另立体系。他在《艺文略》中给我们编制一个别开生面、精详周细的图书分类体系。这种分类法,既不仿效《七略》的六分,也不同于四部的四分,而是“总十二类,百家,四百二十二种”。十二类是:经类第一,礼类第二,乐类第三,小学第四,史类第五,诸子类第六,天文类第七,五行类第八,艺术类第九,医方类第十,类书类第十一,文类第十二。 在十二类的基础上,按照图书的多寡,郑樵进一步把它们再细分为家(二级类目),种(三级类目)。它的分布是这样的:“经一类分为九家、八十九种;礼一类分为七家、五十四种;乐一类分为一家、十一种;小学一类分为一家、八种;史一类分为十三家、九十一种;诸子一类分为十一家、四十八种;天文一类分为三家、十五种;五行一类分为三十家、三十种;艺术一类分为一家、十七种;医方一类分为一家、二十六种;类书一类分为一家、二种;文一类分为二十二家、二十二种。” 从上述可以看出,郑樵编制此分类法非常认真细致。在此之前,我国曾编制不少图书分类法,有代表性的就是《七略》的六分,《中经簿》的五分,《七志》的九分,《崇文总目》的四分等等。但是郑樵并没有沿袭照抄,而是根据自己图书分类工作的实践,结合当时学术发展水平,独创十二大类的三级分类体系。 我国现存最早的目录书《汉书·艺文略》,收录各种图书三十八种,一万三千二百六十九卷。而郑樵的《艺文略》广收古今典籍一万九百一十二种,十万一千九百七十二卷。郑樵想包括古今,备录无遗。虽然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但他收录图书文献的广泛程度已大大超过了前人。 郑樵的《图谱略》《金石略》与《校雠略》《艺文略》一起,奠定了他在我国文献学史上的不朽地位。在古代文献中,重视图谱、金石的史料价值,提出广泛收集图谱、金石的主张,并把图谱、金石提到与图书文献同等的地位,应该说郑樵是历史上的第一人。他之所以作《图谱略》,是因为他认为“图成经,书成纬,一经一纬,错综而成文。古之学者,左图右书,不可偏废”。他之所以作《金石略》,是因为他认为“金石之功,寒暑不变,以兹稽古,庶不失真”。 一般说来,历代学者都比较重视图书资料,对图谱、金石的史料价值却认识不足,所以在史书的编写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重书不重图的倾向,没有给图谱、金石以应有的地位。为此,郑樵极力主张不但要记书籍,而且还要记图谱。书与图各有其作用,两者不可偏废。他认为“若无核实之法,何以得书之情?”。如要“核实”,就不能局限或轻信妄从文献记载,而要注意实际知识与图谱实物的研究,用他形象化的说法,那就是“见书不见图,闻其声不见其形;见图不见书,见其人不闻其语”。他批评刘向、刘歆作《七略》,收书不收图,班固据此编为《汉书·艺文志》。赞扬王俭撰《七志》,以一志专录图谱。讥讽后之学者离谱治学,“虽平日胸中有千章万卷,及置之行事之间,则茫茫然不知所向”;“天下之事,不务行而务说,不用图谱可也。若欲成天下之事业,未有无图谱而可行于世者”。因此,在他自己编撰的《艺文略》中,如经类的易、书、诗、春秋、尔雅各家,礼类的周官、丧服、会礼各家,史类的职官、地理各家等,都收了图,而易、书、诗、春秋、丧服各家都录了谱。 在《金石略》里,郑樵专采三皇五帝的泉币,三王的鼎彝,秦人的石鼓,汉魏的丰碑,上自仓颉石室之文,下逮唐人之书,各列其人而名其地。他指出:“方册者,古人之言语。款识者,古人之面貌。方册所载,经数千万传,款识所勒,犹存其旧。”郑樵认为金石文物可以考辨核实史事,具有图书资料不可替代的价值。 正由于郑樵的不懈努力,图谱、金石之学在宋代以后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特别是金石学,蔚为大观,从而扩大文献资料的范围,在文献学中又增添新的分支。近代着名学者姚名达说:“自古提倡图画表谱,意识最清,出力最大,固未有逾于郑樵者。”这是一句很中肯的评价,确实反映郑樵大力提倡图谱、金石之学的成就。 总之,郑樵在文献学上有广泛的研究和精深的造诣,《通志》在文献学上的价值是明显的,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如郑寅的《七录》,是在郑樵分类体系的基础上向前发展的;焦 的《国史经籍志》的一些子目大体是根据郑樵的分类体系的。又如章学诚的《校雠通义》更是直接受到郑樵《校雠略》的启发、影响而写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