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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证教学能力测试11月3日开始
【发布日期:2012-10-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吴林玉】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2012年下半年的能力测试时间安排在11月3日—5日。
    据了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测试在市实验小学报到,时间为11月3日—4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部分中小学学科)测试11月5日上午在莆田职业技术学校报到,下午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本次测试除信息技术、美术、体育、音乐和幼儿学科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外,其它学科的测试办法均以说课为主。说课时间为10分钟,撰写说课稿时间为45分钟。
    根据规定,参加测试的申请人除考试用笔,身份证,教科书和教师用书等考试用品外(技能学科还应携带相关的技能测试用品),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和与测试有关材料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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