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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什么把成龙的古建筑留在国内
【发布日期:2013-04-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杨明哲】

    日前成龙将自己买的安徽古建筑一部分(10间中的4间)捐给新加坡一事,受到广泛关注,成龙也因此惹来不少非议。昨日,其子房祖名来长沙宣传新戏,他主动告诉记者,“那6间搞不好还会送给别的国家。”

    早在4年前,成龙就想把一部分古建筑捐给新加坡,但是没能实现,现在成龙大哥为何又有这样的想法?按他的解释说,当初之所以要把古建筑捐给别国,一是因为内地保护不周,香港没有地方存放,二是只有新加坡有诚意保护这些古建筑。成龙从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出发,才会选择捐给新加坡一所大学的建筑系当做教学素材。
    我想在分析成龙捐古建筑给别国是否合适之前,必须弄清一个问题,这些安徽古建筑是否属于文物?我国法律有规定,被列为国家一、二级保护文物的文物,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允许民间交易。国家一级保护文物,绝对不可以出境,二级保护文物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才能出境。这样一来,如果成龙的那些安徽古建筑属于国家一或二级保护文物,成龙的行为就涉嫌违法。不过,成龙捐的这些古建筑是他从安徽买下了,既然能买到自己手里,似乎可以说明这些古建筑是允许民间交易的,也就并非国家一、二级保护文物。
    新浪收藏频道做了一个关于此事的调查,结果六成网友支持成龙,选择“若能较好地保护和展示,捐给新加坡也挺好”。抛开国家情节不说,有着几百年历史的古建筑“躺在仓库中成为白蚁的食粮”,确实不如为其选择一个更好的归宿。据成龙儿子房祖名说,新加坡方面把那些被当做烂木头的古建筑规划得很漂亮、很完整,每一条木头都有标记,每一条以后坏了该怎样维修,都想得很周到。
    作为中国人,谁也不想让任何古建筑背井离乡。但是扪心自问,我们是怎么对待老祖宗留下的东西的?要么放任不管,任其自生自灭;要么过度开发,当做牟利的工具。很多人已经开始使用法律武器想要阻止成龙把古建筑捐给别国,也许我们只有在快要失去的时候才会想起法律。如果当地文物保护部门一直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保护好那些古建筑,又怎会出现成龙捐给别国的事情呢?我们缺少的不是法律,而是保护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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