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国五条地方细则广东落地
【发布日期:2013-03-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3月25日,全国首个国五条地方细则在广东省出台,细则要求房价热点城市广州、深圳在3月底出台房价控制目标。广东省细则并没有对国五条中20%所得税征收进行细化,只是表示要执行中央政策。 广东省细则要求广州、深圳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今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对于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省住房建设厅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对于国五条中的20%所得税,广东只是表态要在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中央政府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如果原限购政策与国五条不符合,应立即进行调整。 业内人士解读,广东版细则虽然未涉及个税、信贷等具体细则,但明确了以城市为基础的调控细则出台时间表。 而北京市将在3月31日前如期出台楼市调控细则。从目前获得的信息来看,北京细则将有效地控制投资性购房,同时对刚性改善需求给予适当保护。 权威人士透露,北京细则有三大动作。首先,购买二套房的信贷门槛进一步提高。其次,界定二手房交易环节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出售五年以上唯一家庭住房,将免征个人所得税;五年内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按不同年限,分级制定税基。非唯一住房,将严格按照交易差额的20%征收个税。 第三,北京将进一步收紧户籍人口的购房资格。北京户籍单身人士很可能只能购买一套住房,而此前的政策是,无论单身还是已婚,北京户籍可以购买二套房,外地户籍则只能购买一套房。“此政策可有效防止北京户籍家庭离婚后再分别购买二套房的行为。”上述人士称。
另据权威人士透露,国税总局目前正在制定与二手房交易个税有关的征收指导意见,对房屋原值认定办法等给出可操作指引。业内人士表示,国税总局的指导意见将对各地落实20%个税征收方案提供有效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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