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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下月出台楼市去库存措施 加快住房保障方式转变
【发布日期:2016-01-21】 【来源:福州晚报】 【阅读:次】【作者:】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视频会议19日在福州召开,部署今年我省在城镇规划、市政建设、城市管理、农村整治、房地产市场、建筑业转型和队伍建设七个方面的工作,提出要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制度改革,明确今年内福州地铁1号线要建成通车,2号线要加快建设,6号线要开工。
  

2月底前出台房地产去库存措施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房地产业现实库存752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约为26个月,其中住宅库存去化周期约为17个月,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房去化周期更长,难度更大。
    会议要求,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在12个月以内的市、县,要适度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支持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房地产企业发展旅游、养老、文化地产。推行福州、厦门精装修商品房做法和经验,促进绿色住宅项目和精装修商品住宅在全省推行,增加有效投资,力争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4700亿元。
    全省要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制度改革,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鼓励各市、县根据实际制定政策,按照“一市一策”“一县一策”“一盘一策”的原则,在2016年2月底前出台落实到具体楼盘的房地产去库存措施。库存量大、去化周期长的三四线城市,要暂停土地供应,特别是一些城市存在商业用房库存去化周期长,要暂停商业用地出让。
    会议还提出,要注重防范市场风险,建立政府、房企、银行、承建商合作协调机制,引导品牌好、实力强的本省房企“接盘”,通过兼并重组等手段促进项目建成销售,化解风险。
  

 

不再新建公租房

 


    据悉,今年全省计划开工保障房12.88万套(含棚户区改造12.5万套)、基本建成5.9万套,已列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确保今年9月底前全部开工。在推进棚户区改造方面,要将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改造纳入棚改范畴。
    目前,省住建厅正在研究并将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促进我省房地产去库存、支持新市民住房需求和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3个政策文件,同时出台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指导意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缴存范围。
    此外,我省将加快住房保障方式转变,通过市场筹集公租房房源,不再新建公租房,推行公租房保障货币化,并把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福州明年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在城市综合交通方面,福州地铁1号线要建成通车,并加快福州地铁2号线建设进度,开工建设福州地铁6号线等。全省完成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00公里以上,其中福州150公里。出台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政策,推动公共停车场PPP模式应用,确保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其中福州4000个。新增公共自行车8000辆以上,其中福州2000辆。加快福州马尾大桥等9座城市大桥建设,再改造已明确的30座城市病患桥梁。
    推进海绵城市和黑臭水体整治。2017年底完成福州、泉州、平潭、武夷新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并做好申报第二批国家试点准备。各设区市要按照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时限倒排计划加快整治,其中福州、厦门建成区要在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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