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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特色小镇建设避免三个“盲目”
【发布日期:2017-07-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通知称,各地要有序推进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发展,应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不盲目拆老街区,不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出,要建设小尺度开放式街坊住区。应以开放式街坊住区为主,尺度宜为100-150米,延续小镇居民原有的邻里关系,避免照搬城市居住小区模式。
    根据通知,特色小镇建设应营造宜人街巷空间。保持和修复传统街区的街巷空间,新建生活型道路的高宽比宜为1:1至2:1,绿地以建设贴近生活、贴近工作的街头绿地为主,充分营造小镇居民易于交往的空间。严禁建设不便民、造价高、图形象的宽马路、大广场、大公园。
    在建筑高度和体量上,通知指出,新建住宅应为低层、多层,建筑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0米,单体建筑面宽不宜超过40米,避免建设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高层或大体量建筑。
    目前,特色小镇培育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地方存在不注重特色的问题。通知强调,要尊重小镇现有格局, 保持现状肌理,延续传统风貌,不盲目拆老街区。小镇规划要与地形地貌有机结合,融入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彰显优美的山水格局和高低错落的天际线。严禁挖山填湖、破坏水系、破坏生态环境。
     “严禁盲目拉直道路,严禁对老街区进行大拆大建或简单粗暴地推倒重建,避免采取将现有居民整体迁出的开发模式。”通知指出,新建建筑的风格、色彩、材质等应传承传统风貌,雕塑等构筑物应体现优秀传统文化。严禁建设“大、洋、怪”的建筑。
    通知指出,要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不盲目搬袭外来文化。不要拆除老房子、砍伐老树以及破坏具有历史印记的地物。住建部已将是否保持和体现特色作为特色小镇重要认定标准,将定期对已认定特色小镇有关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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