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房产周刊
专家:共有产权房迈出楼市调控长效机制一大步
【发布日期:2017-08-10】 【来源:据《经济参考报》】 【阅读:次】【作者:】
北京市住建委日前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有产权住房”迅速成为一个高频词汇,受到舆论的高度关注。
  实际上,“共有产权住房”并不是一个新词,早在2007年,江苏淮安在全国首推共有产权住房;上海于2009年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建设项目;2014年,住建部等六部委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作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在业内专家看来,与一些城市将共有产权住房配售给住房困难家庭,作为住房保障的托底政策不同,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则是通过对原有自住房政策升级,用更严谨的政策设计,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从而完善住房多层次供给体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北京推出了共有产权住房,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支持中端购房,抑制投机,促进公平,具有重大意义。”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说,北京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在探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推进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7月,国家不断推进的‘租赁’试点工作是为了保障‘居者享其权’,8月,从北京开始的‘共有产权房’就是为了保障‘居者享其房’。”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表示,北京这次征求意见稿中,“共有产权房”明确了分房人中比例,即各区房源要有30%给到“新北京人”,这是北京外来人口居住权最为数据化的保障方式。同时对于有过住房转出记录的家庭,也不能申请共有产权房,也堵住了可能存在的一些漏洞。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在共有产权住房上行动得较早,但截至2016年年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累计签约家庭只有约8.9万余户。北京未来是否能让更多人‘居者享其房’,我们拭目以待。”张波说。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表示,尽管目前高房价下租房居住更划算,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和一些客观因素影响,人们还是习惯买房居住。但是,由于目前北京房价较高,使很多人没有购房能力,望房兴叹。通过提供共有产权住房,明确了政府和个人持有的产权份额,降低了购房人的房价,有助于百姓住房梦的实现。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都很强,就是为了解决刚需家庭的住房困难;北京市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统筹各类销售型保障房,有利于制度的规范统一,住房制度也更加简洁明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说,政策明确政府与购房家庭所持份额,对政府与购房家庭的权利界定更加清晰,政府和购房家庭之间是双向选择,可自由退出,政策弹性高,可操作性强。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推出有利于职住平衡,解决北京交通拥堵的大城市病。”赵秀池说,北京的交通拥堵问题一方面是城市人口过多,另一方面也是受职住分离影响。提供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以区为单位优先当地户籍、就地就业的人员购买,实现了就近居住,有利于职住均衡的实现,进而有利于北京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
  陈志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兼顾了属地原则,兼顾了职住平衡的原则,而且特别强调了对“新北京人”的同权意义。在很多的程序设计上,以便捷为主,方便群众,充分利用了现代的互联网技术和条件,在整个的程序管理上,细节全面、充分、周到。该政策对于未来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