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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四部门:加大联合惩戒 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据了解,近期,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严重损害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对此,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受托银行要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业务考核。
  《通知》提出,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地住建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能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通知》要求,住建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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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门联合发布公积金新规利好住房刚需


  晚报综合消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近日公布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加强销售行为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加强联合惩戒力度等。专家指出,《通知》旨在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公积金制度作用,体现了2018年楼市调控“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的精神。
  23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18年将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其中明确提出要“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
  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此次《通知》中相应内容属于对住房市场秩序的整顿措施,《通知》中指出,“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仍然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引发缴存职工不满”。他表示,四部门联合发文旨在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也体现了下一步楼市调控“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的精神,是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的应有之义。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指出,要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于2018年楼市走势,杨红旭认为,2017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量保持了较高增速,成交量达到历史最高点,随着调控城市范围的扩大,2018年楼市降温是大概率事件,预计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全年同比下跌7%左右。此外他认为,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每年将带来2.3亿平方米的去库存规模,有望为三四线城市楼市带来一定程度的支撑。
  香港路劲基建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单伟豹则看好未来楼市,他认为,房地产长效机制正在加速建设中,短期市场调控下,一线城市楼市成交量被暂时冷却,但仍存在较大的改善性需求。此外,随着居住观念的转变及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通过租赁解决居住问题,相应的市场结构也将慢慢发生变化,这也为房企与机构指明了潜在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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