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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长效机制 加快住房制度建设
——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述评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安居才能乐业,实现“住有所居”才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回顾2016年“9·30”调控以来的房地产调控思路和轨迹,限购、限贷、限商、限价、限售政策从需求端发力精准打击房地产投资投机,“房住不炒”“住有所居”定位奠定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制度建设基调和调控政策方向。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增加土地供应、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强金融管理、引导住房需求合理分布等一系列楼市调控“组合拳”取得较好调控效果,楼市实现总体平稳运行。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和三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继续回落。北京、上海、杭州等11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下降,降幅在0.2至3.2个百分点之间,说明这些城市新房价格已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巩固房地产市场阶段性调控成果,稳定市场预期,关键在于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当前市场出现了很多积极的变化,但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于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风险依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说,2018年要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并将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长远之道在于重塑和完善我国的住房制度。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打破住房租赁市场长期以来的“跛行”发展,将对实现“住有所居”发挥重要作用。
  在2018年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的具体举措上,王蒙徽说,要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国有租赁企业建设,充分发挥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实现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根本之举在于完善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包含土地供应、金融、税收、住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设。刘洪玉说,这是一个持续动态建设的过程,需要从稳定市场、防范风险的大局着眼,从局部利益中走出来,才能将“房住不炒”“住有所居”定位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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