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力不支、财力不济的情形下,老年人勇敢地拒绝“啃老”,不仅可以维护自身权益,而且还能迫使子女自立自强,防止家庭矛盾恶化。然而,多年来真正行使这一权利的老年人少之又少。那么,“拒绝啃老权”落地究竟难在哪儿? 究其根本,在于老年人不敢说“不”。目前有限的养老救济体系让很多老年人对子女还存在“感情投资”心理,希望以今日被“啃”换取来日被赡养。老年人无论是法律意识还是自我救济能力都很有限,提取充足的民事证据证明“恶意啃老”并非易事。 显然,“拒绝啃老权”落地亟须跨过两道坎。一方面,强化权利救济渠道。我国民事诉讼、司法救助等法律对老年人权利保障救济给予了关注,如规定老年人案件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诉讼费用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依法裁定先予执行等。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抚恤金、养老金或社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还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为老年人的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应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力度,通过耐心细致地送法进村、送法下乡,不仅要告知老年人享有拒绝“啃老”的权利,更要告知他们维权的方法和途径。 另一方面,国家要加大对农村养老的投入,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助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真正让老年人有权更有底气行使拒绝权。此外,还应强化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调解救济功能,在“啃老”引发矛盾之初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帮助老人勇于拒绝,并以合理的方式拒绝,最大限度地把一些“啃老”引发的家庭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