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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2011-08-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红霞)昨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会议任命林永华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郭金凤的莆田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梁建勇的提请,决定免去:徐凡新的莆田市公安局局长职务;郑瑞锦的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卢炳椿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莆田市公安局局长;陈胜兰为莆田市体育局局长;王玉明为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延灿的提请,会议任命胡志伟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李振通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吴明贤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王俊宁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陈思容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超英的提请,会议任命于南生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张喜良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李鸿宾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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